{{ $t('FEZ001') }} 江惠瑜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115年1月13日第51次委員會議通過之「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暨宣導計畫」辦理。
二、鑒於兩公約施行法自98年起施行,為接軌國際人權教育訓練模式,並促進公務人員將兩公約之人權價值與理念融入各項施政及業務,各機關所屬人員每年度受訓覆蓋率須達70%以上。爰鼓勵各機關人員積極參與相關教育訓練,以強化同仁人權意識及人權保障之實務理解。
三、為利各單位(機關)人員彈性安排學習時間,提供旨揭線上課程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府各處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包括1、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2、依法聘任、聘用及僱用人員(不包括公立學校教師)。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二)參加方式: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搜尋「兩公約」或「人權」相關關鍵字,「擇一」報名《人權搜查客》或《兩公約人權故事集Ⅲ》案例分析系列其中一門課程,
完成修課時數達1小時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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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1796-03-13|
{{ $t('FEZ004') }}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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