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新竹市109 年度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
壹、 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貳、 目的
一、發掘資賦優異學生,使其接受適性之教育,充分發展其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之人格。
二、啟發資賦優異學生之思考與創造力,增進其未來服務社會之能力。
參、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肆、 承辦學校: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伍、 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公告
一、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109 年2 月25 日(星期二)起公告於本市教育網
(http://www.hc.edu.tw/)提供自行下載。
二、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紙本自109 年2 月26 日(星期三)起至109 年4 月8 日(星期三)
於東門國小警衛室免費提供索取。
陸、 申請資格:具備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戶籍設於本市,108 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二、戶籍設於本市,就讀國民小學且經鑑輔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109 學年度就
讀國民小學三年級之學生。
報名辦法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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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2-25
{{ $t('FEZ014') }}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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