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水源國民小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停課補課及居家線上學習實施計畫
109.03.17課發會決議通過
壹、目的
本校為維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停課學生就學權益,落實執行師生於停課期間進行實體補課、居家線上學習及相關成績評量等事項,特訂定本計畫。
貳、依據
- 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
- 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
- 新竹市政府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府教輔字第1090025991號函辦理。
- 新竹市政府中華民國109年3月12府教學字第1090044080號函辦理。
參、停課標準
- 依據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辦理。
- 1 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 選修或跨班之課程,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 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跨班課程含本土語選修、課後照顧班、學習扶助班、彈性社團課程) 。
- 某班級有確診病例時,由地方衛生單位或疾病管制署人員進行疫情調查後,被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師生停課。
- 本校有 2 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全校停課。
- 本校所在行政區有3 分之1 學校全校停課時,全區停課。
- 上述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肆、停課起訖期間
- 依據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起訖期間,如有新增案例時亦同。
- 學校因停補課需要,有調整寒暑假起迄日期必要者,應報本市教育處核定始可辦理。
伍、成立應變小組
一、 由校長統籌事務推動及人力與資源調配,並由教務主任為停課補課聯繫窗口。
二、 建立應變機制
- 依停課規模及人數提供師生所需服務及資源,並建立校內與市府聯繫窗口及通報流程,以利資源調度。
- 協助校內教師實施線上課程或居家學習所需資訊與流程說明並協助教師熟悉線上學習平臺及教學工具使用,以利課程進行。
- 加強親師生宣導,以利實施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
陸、實施方式
一、 個別學生停課(含滯留陸港澳學生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為準)
- 學校應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或滯留原因,建立聯繫管道,適時提供相關個別協助。
- 個別學生因「法定傳染病」需自主隔離經准假者,學校應評估停課學生個別需求健康情形,於請假期間配合任課教師進行自主學習,包含使用數位學習平台就其未上課之科目章節給予課業輔導,提供即時課程錄影或影片,派送課前預習、課後複習材料及作業(學習單)。
- 個別學生使用數位學習平臺進行線上補課,其方式與時間由授課教師與學生自行約定。
- 評量原則
- 未參加定期評量者,得補行評量,其成績以實際分數登錄,其評量時間、方式由學校訂定之。
- 平時評量(如作業、報告、學習單、作品等)依授課教師教學需求自訂之。
二、 部分班級或全校停課
- 學校應透過教師確實掌握關心停課學生,建立班級聯繫管道,更新家長緊急聯絡電話,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 部分班級停課時,學校應會同該班任課教師及相關行政處室代表;全校停課時,需召開行政會報或課程發展委員會商擬停課後之補課原則。
- 補課計畫應於停課後1週內完成並報市府備查,應包含停課期間全部之科目之課程進度、評量方式等,並公告家長及學生。
- 學校得衡酌停課學生學習需求及停課期間各領域進度,安排進行實體補課或線上補課,惟線上補課至多為各領域(科目)應補課節數之三分之二。
- 實體補課及線上補課機制
1.實體補課
- 補課應於復課後2個月內完成為原則。
- 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早自習、週六日、寒暑假及課餘時間,且基於學生休息,不宜利用午休時間,最晚不超過17 時30分。
- 另倘以週六日方式辦理,應顧及師生身心健康,僅得擇1日辦理。
2.線上補課:
- 學校補課計畫內載明於停課期間實施線上授課並留有線上學習紀錄者,其授課節數得抵免復課後應補課節數(國小低年級仍請以實體補課為主,如有特殊情形須線上補課,請經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函報市府備查後方可實施)。
- 班級課程由任課教師按課表進度安排線上授課提供即時課程,請學生在線上參加同步直播課堂,或輔以指定觀看線上教學影片章節,及派送課前預習課後複習材料。
- 學校確認每位學生已有Open ID 帳號密碼,俾利使用市府公告之各項線上學習平台資源。
- 線上同步直播教學
- 教師可自臺灣學術網路(TANet)網路語音交換平臺、臺北市酷課雲、高雄市達學堂或其他相關平台(如: YouTube、Line、微軟Office Teams 等)進行直播教學課程。
- 市府另將行規劃辦理線上直播課程教學研習,增進本市教師直播教學知能。
(5) 線上非同步直播教學
- 教師依課程計畫自線上教學平台或各經教育部核准之教材出版社網站蒐集所需教學資源及補充教材,如:「教育部因材網」、「教育部學習拍」、「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教育部英語線上平臺」、「臺北市酷課雲」、「均一教育平台」、「學習吧」、「DeltaMOOCx 愛學網」、「Google Classroom」及「PaGamO 線上學習平台」等,依課程進度提供給學生學習教材。
- 學校須確認任課教師、停課學生的帳號密碼,以利記錄學生學習歷程;亦可運用民間數位學習平臺資源進行線上補課,並留下歷程紀錄。
(6) 載具及網路需求
- 均以師生自備為原則。
- 倘經濟弱勢或有特殊需求學生所需載具可向學校借用,並於復課後繳回,相關借用規定依各校設備借用管理規範辦理。
(六) 評量原則
1. 實體補課
(1)停課期間若遇定期評量,該次定期評量時間順延或取消,交由學校課
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之;定期評量範圍並得視實際授課進度進行調
整。
(2)部分班級停課,學生無法參加定期評量者,考量公平性,需另行依命
題審題規定另行製作試卷,以供學生辦理補考。
2. 線上補課
(1) 停課期間若適值定期評量時間及教師成績繳交日期,均予順延。
(2) 教師派送教材及評量以線上為原則,並定期於線上給予反饋,如批改
作業或回應學生問題,以掌握學生學習情形。
捌、本計畫訂定停課、補課及居家線上學習實施計畫,並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後報市府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