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生環組
{{ $t('FEZ002') }} 學務處|
核定日期:111年4月12日
壹、依據
一、經濟部能源局111年度「輔導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計畫」。
二、經濟部及教育部「加強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為讓中小學生關注能源議題並實踐節能減碳,期望藉由小劇場創作競賽,培養學生節約能源意識,透過原創新穎的表演藝術形式,詮釋節約能源生活的概念,並展現「加強全民能源教育宣導」、「提升國民能源轉型認知」及「以節能減碳為核心生活」等推動作法。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三、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肆、參加對象及規定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組隊參賽。
二、每隊參賽學生以10人為上限,指導教師以4人為上限。參賽隊伍表演成員於競賽期間須為在校學生,指導教師須為服務於報名隊伍學校之現任教師(含專任教師、兼任教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或社團教師)。
三、若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者,須於決審日前一個月,由學校正式行文通知執行單位,並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可變更。
伍、報名方式
一、參賽隊伍向所在學校繳交報名表(附件1)、演出計畫書(附件2)及原創作品宣告切結書(附件3),並由學校轉送所在縣市能源教育輔導學校(名單如附件4)。
二、由能源教育輔導學校製作參賽學校及作品名稱總表(附件5),於111年6月2日(四)前併同各參賽隊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推廣小組完成報名。
陸、競賽內容
一、主題內容:請發揮巧思與創意,以「節約能源」為主軸,並將「能源意識」、「能源概念」、「能源轉型」、「能源發展」…等1至2項議題融入劇本創作。(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食農教育」、「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核心主題)。
二、表演形式:不拘,如默劇、短劇、走秀、模仿、相聲、歌舞劇等多元創意表現方式。
柒、評選方式
一、本競賽採3階段評選,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各階段評選。
(一)初審
1.由評審小組委員依據參賽隊伍之演出計畫書進行評分,擇優進入複審,並由執行單位公告結果。
2.初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
說明 |
比例 |
主題契合度 |
主題切合度及議題融入。 |
50% |
內容創意 |
表演內涵、表演形式、創意及故事性。 |
30% |
計畫書完整性 |
內容完整、架構清晰,具可行性。 |
20% |
加分項目: |
(二)複審
1.參賽隊伍依據演出計畫書製作並上傳影片電子檔,於111年8月19日(五)前將其連結網址E-mail至ntnu.eecc@gmail.com,供執行單位下載。
2.評審小組委員依參賽隊伍提供影片進行評分,擇優進入決審並由執行單位公告結果。
3.複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
說明 |
比例 |
主題與創意 |
主題掌握及創作表現。 |
40% |
表演 |
演出流暢度及默契表現。 |
40% |
影片呈現 |
影音的穩定度及清晰度。 |
20% |
(三)決審
1.參賽隊伍於111年11月12日(六)「111年度國民中小學節約能源創意七十二變-小劇場創作競賽暨頒獎活動」公開演出。
2.由評審小組委員依各參賽隊伍演出內容評分,並由執行單位將各參賽隊伍依得分排定序位,加總後決定名次。
3.決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
說明 |
比例 |
主題內涵 |
主題概念呈現深度及完整性。 |
20% |
演員表現 |
團隊合作精神、演員肢體語言、表情、舞台台風及聲音表現。 |
30% |
整體演出設計 |
表演服裝、道具、舞台佈景、音樂及音效。 |
40% |
整體流暢度 |
表演流程流暢度及演出默契。 |
10% |
時間控管: 演出時間為3至5分鐘(不含進、退場各2分鐘),不足3分鐘或逾時,每半分鐘扣總分1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計時自工作人員唱名(各組校名及作品名稱)後開始。第4分鐘工作人員將舉牌提醒,第5分鐘則按一長鈴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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