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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水源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法務部函報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應行公告之「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臺法字第1151004449號公告修正

{{ $t('FEZ002') }} 學務處|

法務部函報依「中華民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規定應行公告之「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業經本院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4日以院臺法字第1151004449號公告修正,並自115年3月6日生效。詳如附件,敬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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